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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一、参与资格
(一)积分计划适用于全体甘肃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甘肃银行特别规定的不参与积分计划的持卡人除外。
(二)如持卡人出现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甘肃银行信用卡章程、违反甘肃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卡片、对所欠信用卡或甘肃银行的其他债务不偿还、存有不良记录的,甘肃银行有权取消持卡人参与本积分计划的资格。
(三)在持卡人累积和使用积分的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套现、虚假交易等,甘肃银行将保留不另行通知而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计划资格的权利,以及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并有权撤销因违规行为所累积的积分。
二、积分适用范围
(一)持卡人使用甘肃银行信用卡在餐饮类、酒店类、百货类、及其他零售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可累积积分,但根据本积分计划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除外。
(二)下列交易类型不予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手续费、循环利息、违约金、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
3.所有网上支付交易(网络类联名卡另行规定的交易除外);
4.批发类交易;
5.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等商户类别的消费交易;
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非营利性慈善及社会福利机构等商户类别的消费交易;
7.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消费交易等恶意套取信用卡积分的交易行为;
8.甘肃银行信用卡中心另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甘肃银行保留调整上述不计积分交易类型所属商户类别的权利。
(三)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影响积分累积的,甘肃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甘肃银行信用卡积分仅适用于本积分计划,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同一持卡人同一账户下的积分可以合并,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第三方。非信用卡积分不可与持卡人名下的信用卡积分合并。
三、积分计算规则
(一)消费类交易每1元积1分,不满1元部分不积分;
(三)持卡人生日当月消费可享受双倍积分,生日当月是指在持卡人身份证件信息记录生日当月的自然月;
(四)持卡人因凭密码消费争议等原因将凭密码消费的商品或服务退还,从而导致退还交易款项的,持卡人原先已取得的积分将由甘肃银行根据其取消的交易款项金额,按比例计算予以扣除。如在扣除相应积分前,持卡人已将积分用于兑换积分礼品,导致其信用卡账户中无足够的积分可以扣除的,甘肃银行在扣减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的积分余额后,对于不足部分,在持卡人积分账户中计负分,待持卡人将来有新增积分时予以扣除。持卡人积分为负时,不予销户。
四、积分有效期
甘肃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为永久有效,甘肃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有效期的权利。
五、积分查询渠道
(一)登陆"甘肃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可查询积分合计与明细;
(二)查看每月电子账单。
甘肃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查询渠道的权利。
六、礼品兑换规则
(一)同一持卡人名下的不同甘肃银行信用卡账户的积分在兑换礼品时可以合并使用,普通积分不享受专项积分兑换权益。
(二)当账户积分不足或信用卡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包括但不限于卡片被冻结、销户、止付等各种情况),持卡人将不能使用该账户积分兑换礼品。持卡人自行销卡的,且卡片账户仍存在有效积分的,可选择在销卡前使用该积分兑换礼品。如持卡人信用卡已销户或过期,则持卡人无权继续使用该积分。
(三)所有兑换订单一经提交,即不可取消或更改。所需兑换积分将从指定账户扣除。
七、礼品兑换方式
(一)甘肃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在"甘肃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的"积分商城"中兑换礼品。
(二)信用卡积分商城、积分礼品宣传折页、手册以及其他宣传物料上所列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图片所列礼品外的附加部分为装饰所用,不构成礼品的组成部分。
(三)若持卡人申请兑换的礼品已兑完,在征得持卡人同意的前提下,甘肃银行可以同等价值产品替代已兑完的产品。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退货、退换、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等。
八、礼品及质量
本积分计划所列礼品,均由礼品供应商直接提供给持卡人,甘肃银行与积分礼品供应商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和保证人的关系。当持卡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礼品质量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甘肃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通过甘肃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投诉(电话号码:4008696666),甘肃银行客服专员受理后,应向该礼品供应商转达该等投诉,异议处理完全由该礼品供应商负责。
信息公示
(一)甘肃银行将通过甘肃银行官方网站公布本细则。甘肃银行如需对本细则所涉及的不计积分商户类别、积分有效期、积分查询渠道等规则进行调整,亦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持卡人在积分累积和使用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致电4008696666或至甘肃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咨询、反馈。